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原《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章程第一章第八条为: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现修订为: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除上述部分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它内容不变。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上述变更内容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由公司2019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