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05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主办券商:红塔证券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的公告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州奥迪威传感应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奥迪威”)股东谭路、黄文淘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32.5万元收购二位股东所持有广州奥迪威10.83%的股权。
在完成本次收购以及对广州奥迪威进行增资(详见公告:2019-004)后,公司共计持有广州奥迪威的股权比例从原来的60%增加到85.42%。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州奥迪威传感应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奥迪威”)股东谭路、黄文淘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32.5万元收购二位股东所持有广州奥迪威10.83%的股权。
在完成本次收购以及对广州奥迪威进行增资(详见公告:2019-004)后,公司共计持有广州奥迪威的股权比例从原来的60%增加到85.42%。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516,810,078.86元,净资产额为448,578,234.15元。截至2018年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516,810,078.86元,净资产额为448,578,234.15元。截至2018年 |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12月31日,广州奥迪威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230,138.81元,净资产额为514,501.89元,公司本次购买股权的交易金额为325,000.00元。经测算,本次收购资产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06%,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0.07%。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的情形。
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广州奥迪威传感应用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追加投资》议案。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广州奥迪威传感应用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追加投资》议案。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股权收购需要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变更登记手续,除此之外不需要其他部门审批。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一)自然人
姓名:谭路住所:广东省广州市
(二)自然人
姓名:黄文淘住所:广东省广州市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广州奥迪威传感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东星路95号东星大厦405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质押等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四、定价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六)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经交易各方经友好协商,确定广州奥迪威10.83%的股权交易作价
32.5万元。
广东奥迪威以1元/股的单价并以货币形式受让广州奥迪威股东转让的32.5万股,其中谭路转让30万股、黄文淘转让2.5万股。
(七)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广东奥迪威以1元/股的单价并以货币形式受让广州奥迪威股东转让的32.5万股,其中谭路转让30万股、黄文淘转让2.5万股。无。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无。
基于对广州奥迪威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对其进行相应的追加投资,本次交易有利于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整体行业竞争力,实现产品升级以及提升技术开发水平。
七、备查文件目录
基于对广州奥迪威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对其进行相应的追加投资,本次交易有利于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整体行业竞争力,实现产品升级以及提升技术开发水平。《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