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召开情况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1日以书面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2月26日在公司8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为使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执行稳健、谨慎的会计政策,公司对包括商誉在内的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判断公司的部分存货、应收账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商誉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18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7,002.75万元,计入公司2018年度损益,相应减少了公司2018年的净利润,同时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的净利润减少107,002.7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解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于2019年进行了组织结构调整,重新划分了原有的业务及职能部门。为配合公司经营团队调整、提高管理效率,公司董事会拟同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结构进行相应调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解聘朱斌先生、吴烜先生、罗力承先生、丁洪震先生、Wu Huan先生、张春辉先生、韩炎先生、程尧先生的副总经理职务。
本次职务调整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1 | 闫国荣 | 总经理 |
2 | 鞠海涛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3 | 邓前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4 | 方勇 | 副总经理 |
5 | 霍向琦 | 副总经理 |
本次职务调整后,除张春辉先生外,其余前述人员转任公司其他岗位,仍在公司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解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