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建设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现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3月7日,在黄山国际大酒店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17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财务决算、监事薪酬、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购买理财产品、变更会计政策等议案。
2、2018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18年7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8年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18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审议的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关联交易、购买理财产品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1、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
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未发现任何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核查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核查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同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等合法权益。
现提请监事会审议。
监事会主席:江文斌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