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2月24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2月26日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京昆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重大资产重组配套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项目内容及实施方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的“制药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达到结项状态的时间期限延期至2019年7月31日。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已于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商誉、应收账款和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已于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