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向关于向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购买境外股权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蓝晓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增资收购境外股权是为了满足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是积极贯彻和实施公司国际化进程中的重要工作。增资并购买境外股权完成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经审议,我们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崔天钧 王凤丽 王生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