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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27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微电”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捷捷微电2018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16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60万股,发行价格27.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5,206.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961.94万元之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244.86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3月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450001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38.32万元。具体余额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60,244.86
减: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092.01
加:收到银行利息185.47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338.3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与前任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2018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了华创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华创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华创证券持续督导期限为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需延长保荐期间的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此,西南证券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已与公司签署《保荐协议的终止协议》。西南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创证券承接。

为规范公司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分别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

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8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报告期末余额备注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320501647636000002481,127.53募集资金专户
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5139036074106111,180.68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40887010010001986430.11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2,338.32

(四)报告期内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本年度投入金额9,785.63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58,092.01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为:半导体防护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处在生产阶段,功率半导体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尚在验收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完成进度76.05%。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功率半导体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半导体防护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其中,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半导体”),即由捷捷半导体实施“功率半导体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半导体

防护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启东近海盐场滨海工业区变更为江苏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前任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以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

2018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形。

(三)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19,432.22万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1功率半导体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18,696.0018,696.007,359.74
2半导体防护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15,774.3015,774.3010,616.38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4,500.004,500.001,456.10
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22,600.0021,274.56
合计61,570.3060,244.8619,432.22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48450012号《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前任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2018年度,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形。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既定的用途继续投入功率半导体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半导体防护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第48450001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本保荐机构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捷捷微电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0,244.8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785.6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8,092.0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功率半导体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18,696.0018,696.007,052.9918,755.37100.32%2018年12月不适用
2、半导体防护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15,774.3015,774.301,252.3514,640.0592.81%2017年12月2,784.97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4,500.004,500.001,480.293,422.0376.05%2018年12月不适用
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21,274.5621,274.5621,274.561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0,244.8660,244.869,785.6358,092.0196.43%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60,244.8660,244.869,785.6358,092.0196.43%
注:截止至年末“功率半导体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进度大于100%,系公司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投入了募集资金项目中。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截至到2018年12月31日,半导体防护器件生产线项目累积投资金额14,640.05万元,投资进度为92.81%,尾款主要是工程与设备余款和项目流动资金部分。本项目于2017年底完成试生产,2018年已正式投产,预计2020年达到预计效益。由于该项目刚建成投产不久,受产品周期(产能释放和预计达产主要受客户认证周期等影响)、IDM(投资大、周期长、产品设计、工艺制程和设备调试与验证复杂,前期的单位环境净化运行成本和单位折旧占比高等影响)、人员配备等因素影响,该项目的设计产能尚未完全释放,产能及效益均处在爬坡阶段。2018年,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为19,459.23万元,利润总额为2,784.97万元,净利2,262.47万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17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功率半导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半导体防护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启东近海盐场滨海工业区变更为江苏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2018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7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计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共计19,432.22万元。2018年度,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338.32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用账户,其中: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启东支行专户“功率半导体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30.11万元,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启东支行专户“半导体防护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1,180.68万元,公司建设银行启东支行专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1,127.53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佳杰 彭良松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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