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从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获悉: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认定福建省201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闽科高[2019]6号),公司被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福建省201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有效期为3年,证书编号:GR201835000676。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本年度已经披露的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