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70 证券简称:烯碳 3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2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2月22日以通讯形式向现任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由董事长魏超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所”)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评估资格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等,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共计150万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网站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