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70 证券简称:烯碳 3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2月2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2月15日以通讯形式向现任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余为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评估资格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等,同意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共计15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