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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李海坚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温思凯先生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最终方案的议案》;
二、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李海坚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温思凯先生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最终方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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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各董事签署如下:
李海坚(签字): 李文秀(签字):
李杰(签字):
周丽霞(签字):
孙苹(签字):
赵亚娟(签字):
朱颉榕(签字):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