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晓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蓝晓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7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过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83元,共计募集资金29,6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73.1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886.8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5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532.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2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964.78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38.49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365.54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8.4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6,330.3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56.9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9.4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2018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湿法冶金分离材料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高陵区南北四号路西侧、西高路北侧的地块,并以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8,2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高陵蓝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陵蓝晓)增资,由高陵蓝晓作为实施主体建设该项目。子公司高陵蓝晓与本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高陵蓝晓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民生银行西安科技路支行 | 693600000 | 0.04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民生银行西安科技路支行 | 693669909 | 594,478.08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民生银行西安科技路支行 | 696003555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 计 | 594,478.0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加强自主创新,提高检验能力,增加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营销体系项目作为公司营销体系的完善和提升,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提高销售能力、增强客户忠诚度,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蓝晓科技基本执行了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基本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蓝晓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编制单位: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5,532.8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365.5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330.3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湿法冶金分离材料产业化项目 | 否 | 8,200.00 | 8,200.00 | 8,365.54 | 8,752.55 | 106.74[注] | 2019年3月 | 尚未产生 | 否 | |
2.工程中心项目 | 否 | 6,900.00 | 6,900.00 | 6,902.00 | 100.03[注] | 2016年12月 | 否 | |||
3.营销体系建设项目 | 否 | 3,000.00 | 3,000.00 | 3,001.61 | 100.05[注] | 2017年12月 | 否 | |||
4.分离纯化装置产业化项目 | 否 | 7,433.00 | 7,433.00 | 7,674.16 | 103.24[注] | 2017年12月 | 2,491.56 | 未承诺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5,533.00 | 25,533.00 | 8,365.54 | 26,330.32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 | ||||||||||
补充流动资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 计 | 25,533.00 | 25,533.00 | 8,365.54 | 26,330.3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湿法冶金分离材料产业化项目原定开工期为2015年6月,原定完成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6.74%,但尚未完工,系公司根据长期产能布局规划,重新规划了项目实施地点,并根据2017年2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3月29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将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延长至2019年6月,导致项目建设推迟。本期湿法冶金分离材料产业化项目已投入8,365.54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建设及设备安装已经完成,处于联合调试阶段。预计于2019年3月调试完成。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根据2018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湿法冶金分离材料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高陵区南北四号路西侧、西高路北侧的地块,并以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8,2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高陵蓝晓增资,由高陵蓝晓作为实施主体建设该项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公司201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6,416.48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经2015年9月7日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7 年9月2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2018年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循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3,00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回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并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专户。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后续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59.4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因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故资金投入多于承诺投资总额。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洪臣
盛金龙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9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