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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26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77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83元,共计募集资金29,6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73.1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886.8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5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532.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2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7,964.78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38.49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365.54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8.4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6,330.3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56.9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9.4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2018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湿法冶金分离材料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高陵区南北四号路西侧、西高路北侧的地块,并以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8,2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高陵蓝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陵蓝晓)增资,由高陵蓝晓作为实施主体建设该项目。子公司高陵蓝晓与本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子公司高陵蓝晓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高陵蓝晓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本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西安科技路支行6936000000.04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西安科技路支行693669909594,478.08募集资金专户
高陵蓝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西安科技路支行6960035550.00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594,478.1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工程中心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加强自主创新,提高研发能力,增加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2.营销体系建设项目作为公司营销体系的完善和提升,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提高销售能力、增强客户忠诚度,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编制单位: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5,532.8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365.5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330.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湿法冶金分离材料产业化项目8,200.008,200.008,365.548,752.55106.74[注]2019年3月尚未产生
2.工程中心项目6,900.006,900.006,902.00100.03[注]2016年12月不适用
3.营销体系建设项目3,000.003,000.003,001.61100.05[注]2017年12月不适用
4.分离纯化装置产业化项目7,433.007,433.007,674.16103.24[注]2017年12月2,491.56未承诺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25,533.0025,533.008,365.5426,330.32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合 计25,533.0025,533.008,365.5426,330.3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湿法冶金分离材料产业化项目原定开工期为2015年6月,原定完成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6.74%,但尚未完工,系公司根据长期产能布局规划,重新规划了项目实施地点,并根据2017年2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3月29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将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延长至2019年6月。本期湿法冶金分离材料产业化项目已投入8,365.54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建设及设备安装已经完成,处于联合调试阶段。预计于2019年3月调试完成。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根据2018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湿法冶金分离材料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高陵区南北四号路西侧、西高路北侧的地块,并以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8,2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高陵蓝晓增资,由高陵蓝晓作为实施主体建设该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公司201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6,416.48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经2015年9月7日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7 年9月2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2018年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循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3,00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回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并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专户。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后续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59.4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注:因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故资金投入多于承诺投资总额。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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