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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彩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26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2018年6月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文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2.1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2 利润表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2)“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2.3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结论性意见

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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