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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22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8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2月22日下午16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A栋1606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2月18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潘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潘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夏如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的议案》,因而公司董事一致同意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议案组成委员主任委员 (召集人)表决结果
3.1 关于选举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刘泽华、马敬仁、张瑞敏刘泽华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 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蔡敬侠、马敬仁、夏如意蔡敬侠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 关于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马敬仁、蔡敬侠、潘磊马敬仁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 关于选举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潘磊、罗卫红、刘泽华潘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5 关于选举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潘磊、夏如意、蔡敬侠、李锐潘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四、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潘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夏如意先生、罗卫红先生和李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议案表决结果
5.1 关于聘任夏如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 关于聘任罗卫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3 关于聘任李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夏如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李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麻丹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罗怀花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四至议案七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2月22日

附件:

潘磊:男,1972年生,美国斯坦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具有20多年的电焊机行业营销管理工作经验。曾任深圳市瑞凌电器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市佳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外事侨务工委委员、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焊机分会常务理事、中国焊接协会理事、全国电焊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潘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678,339股,占公司总股本12.17%,系公司第二大股东,除此之外,潘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夏如意:男,1966年生,武汉广播电视大学审计专业大专、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长航枝城港务管理局审计处审计员、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高级经理、深圳市佳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重庆运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佳士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深圳市佳士机器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深圳市首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佳士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夏如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0,0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罗卫红:男,1966年生,高级工程师,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在焊接以及电焊机制造相关领域从业20余年,历任宁波飞马特切割焊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工程部电气主任、广东欧仕格焊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凯

尔达电焊机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市首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佳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副总经理。

罗卫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4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瑞敏:男,1995年生,澳大利亚墨尔本皇家理工学院本科毕业,现任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张瑞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马敬仁:男,1955年生,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大学毕业,1985年7月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吉林大学政治学系副系主任、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教育部政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公共管理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人大经济工委委员、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深圳大学教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教授、深圳红心养老产业研究院院长。兼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行政管理学会学术顾问、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国际化城市建设顾问委员会委员、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马敬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泽华:男,1981年生,清华大学法律硕士。曾任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现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龙岗分所管理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刘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蔡敬侠:女,1967年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孵化器主任。曾任深圳市华鹏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合伙人,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广东德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被评为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行业优秀工作者一等奖和顺德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先进人物及顺德区二类高层次人才,曾担任广东省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评审专家、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创业导师等多项创业创新评审专家职务。

蔡敬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锐:男,1977年生,会计师,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深圳华龙讯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新财富第十二

届、十三届金牌董秘,2016年度深圳证监局优秀董秘。

李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3%,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麻丹华:女,1982年生,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8月加入深圳市佳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11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麻丹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6,192股,占公司总股本0.0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罗怀花:女,1985年生,湘潭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毕业。曾任天基电气(深圳)有限公司销售会计和税务会计;2011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成本主管,现任公司审计经理。

罗怀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0,08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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