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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关于签订项目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22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19-008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2月22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人”)与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巴音敖包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善公司”或“发包人”)签订《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巴音敖包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合同总价为138,604,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捌佰陆拾万肆仟元)。

一、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巴音敖包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海泉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2月26日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贺兰区锦绣花园F-4-302室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污水处理;设备安装;管道维修;绿化灌溉;配件销售。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 与阿拉 善公 司之间 不存 在关联 关系 。

(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阿拉善公司与本公司未发生过购销情况。

二、合同主要内容

1. 合同标的: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巴音敖包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处理

工程。

2. 合同价格: 138,604,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捌佰陆拾万肆仟元)。3. 合同付款:

(1) 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

施工费:每月按发包人计划经营部确认的完成工作量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付至总合同额的80%停止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格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设计勘察费:合同签订后30天支付预付款,支付设计费的30%;施工图全部完成并通过审查,并完成修订,支付设计费的50%;竣工试验合格,支付设计费的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设计费的5%;

设备费:合同签订后30天支付预付款,支付设备费的30%,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开箱验收合格,支付设备费的30%(分批发货分批支付),竣工试验验收合格,支付设备费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设备费费的10%;工程环保验收合格,支付设备费的10%。

4. 合同签订日期:2019年2月22日。

5. 合同工期:自2019年3月1日开工起365日历天。

6.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在合同执行或与合同有关的所有纠纷,如各方协商后仍未能达成一致,将提交承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诉讼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7. 合同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加盖合同章后生效。三、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签订的合同总价为138,604,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6.69%。该合同如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两年的工程业务收入产生一定影响。

2. 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不会因此而对阿拉善公司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1.本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2.若不能达到约定的多项保证指标,将对合同的履行造成一定的影响,如出现违约,将面临赔偿违约金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人谨慎投资,注意风险。五、备查文件公司与阿拉善公司签订的《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巴音敖包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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