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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宝A: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22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9-21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21日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2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2月21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15:00—2019年2月21日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8层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煜曦先生。

6. 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19年2月1日和2019年2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735,500,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63.8159%,全部为A股股东。

2.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735,492,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63.8152%,全部为A股股东。

3.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0.0007%,全部为A股股东。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0.0007%,全部为A股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祝俊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35,494,312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488%。

1.02、选举胡翔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35,494,31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488%。

1.03、选举卢启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35,494,31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488%。

1.04、选举金贞媛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35,494,31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488%。

1.05、选举倪玥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35,494,31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488%。

1.06、选举王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35,494,31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488%。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郑煜曦先生、张国栋先生、颜泽松先生、李亦研女士不再续任,公司对上述各位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工作和贡献深表谢意。上述离任非独立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股)
郑煜曦66,000
张国栋0
颜泽松71,114
李亦研41,250

上述离任非独立董事除“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外,不存在其他特殊承诺事项。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赵如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35,494,31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488%。

2.02、选举毕为民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35,494,31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488%。

2.03、选举刘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35,494,31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488%。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范值清先生、吴叔平先生、陈灿松先生不再续任,公司对上述各位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工作和贡献深表谢意。上述离任独立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股)
范值清3,960
吴叔平0
陈灿松0

上述离任独立董事除“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外,不存在其他特殊承诺事项。

3、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选举王慧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35,501,41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341%。

3.02、选举刘继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35,501,41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341%。

3.03、选举钱文莺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35,494,312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488%。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林红女士、职工监事罗龙新先生不再续任,公司对上述各位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工作和贡献深表谢意。上述离任监事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股)
林红41,250
罗龙新0

上述离任监事除“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外,不存在其他特殊承诺事项。

五、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殷长龙律师、刘磊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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