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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关于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2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香港方大实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情况:本次担保合计3000万美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

168,000万元(其中包括对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94%。其中,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8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2%。(2019年2月19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7642元,本次担保金额3000万美元折合20,292.6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方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1500万美元综合授信、在大新银行有限公司1500万美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香港方大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注册资本:壹仟万港元,注册地:中国香港,主要从事铁矿石、钢材、热压块、海绵铁及生铁贸易等。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香港公司本部总负债及权益58,951,658美元,权益36,137,651美元,总负债22,814,007美元,收入63,175,463美元,盈利13,420,948美元。(上述数据采用香港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香港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尚未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主要用于被担保方经营需要。截至目前,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担保程序。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8,000万元(包含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94%。其中,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8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2%。

公司无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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