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2月16日以电话及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截止2019年2月21日12时共收回有效表决票6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90万元。
本议案获得了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拟召开股东大会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会议表决票及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