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2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9日15:00至2月20日15:00。
(3)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 北新路桥公司17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汪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424,313,93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7.2401%。
(2)现场投票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424,283,89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7.236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0,04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003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一项议案:
1.审议《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423,324,530股,持股比例为47.1300%。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8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继乾、姜黎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