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谢晨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谢晨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期间勤勉尽责,董事会对谢晨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牟晨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陈杭生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陈杭生先生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勤勉尽责,董事会对陈杭生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要求,董事会提名王红雯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2019年3月12日(星期二)下午2:00,在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钢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临2019-008。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1日
附牟晨晖先生、王红雯女士简历
牟晨晖,男,1969年出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浙江省财政厅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红雯,女,1972年出生,研究生,经济师。曾任浙江上市公司协会法定代表人、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现任杭州大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浙江财经大学兼职教授,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