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2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2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参与表决8人(郭书战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郭书战在表决过程中依法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公司其他8名董事投票同意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