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就公司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真审阅了该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与天洋电器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以往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且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