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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新星: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19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公告编号:2019-023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候选人,会议于2019年2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699号A楼31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陈庆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陈庆财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陈庆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ZHAO XIAOWEI女士、赵俊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ZHAO XIAOWEI女士、赵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陈庆财先生、任为荣先生、徐有印先生、陈祥峰先生,其中陈庆财先生为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地先生、刘剑文先生、赵俊先生,其中李地先生为主任委员;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吴晓明先生、李地先生、ZHAO XIAOWEI女士,其中吴晓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刘剑文先生、吴晓明先生、陈庆财先生,其中刘剑文先生为主任委员。

各专业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陈庆财先生、ZHAO XIAOWEI女士、赵俊先生、任为荣先生、徐有印先生、陈祥峰先生、李地先生、刘剑文先生、吴晓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庆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陈庆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任为荣先生、徐有印先生、张建义先生、王正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任为荣先生、徐有印先生、张建义先生、王正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工作,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韩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原因,胡德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同意在聘请新任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陈庆财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尽快按照规定聘请新任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陈庆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刘剑文先生、李地先生、吴晓明先生对上述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任彩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任彩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桂根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张桂根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同意替代之前已经制定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同意替代之前已经制定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相关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大股东、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分、子公司管理制度》,并同意替代之前已经制定

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相关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同意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同意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3月6日(周三)14:30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28号楼7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8日

附件:

1、陈庆财,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及新加坡永久居留权,1988年获得上海医科大学临床药学硕士学位,1997年获得南京医科大学药理学博士学位,担任南京医科大学和南京工业大学的客座教授;是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万人计划”人才。陈先生创立了江苏省最早的民营新药研发机构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主导研发上市了中国第一支国产质子泵抑制剂注射剂。2003年1月起担任奥赛康药业董事长,现兼任南京奥赛康执行董事、经理,2018年8月起,担任奥赛康药业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12月奥赛康药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任奥赛康药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陈先生创建的“以健康为本的‘头尾创新’奥赛康管理模式”引领了奥赛康药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陈先生主导研发上市了20多个新药,承担过3项国家火炬计划、4项“重大新药创制”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课题以及多项省市科技计划。先后获得中华全国工商联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二等奖以及多个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荣获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南京市科技功臣、南京市市长质量奖个人奖,主导奥赛康药业获得了江苏省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等。

陈庆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亦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伟瑞发展有限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伟瑞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CHEN HONGYU系陈庆财的女儿及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陈庆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庆财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陈庆财及其配偶及一致行动人张君茹通过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317,470,588股股份,陈庆财之女及一致行动人CHEN HONGYU通过伟瑞发展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113,382,352股股份。

陈庆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ZHAO XIAOWEI,女,1963年出生,澳大利亚国籍。2011年11月起担任奥赛康药业副董事长,现兼任中亿伟业董事。赵女士曾任南京奥赛康副总经理、南

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副所长。赵女士具有实验师职称,于1986年毕业于南京医学院医学检验专业。赵女士曾因参与研制奥西康于2008年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ZHAO XIAOWEI系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亿伟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ZHAO XIAOWEI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ZHAO XIAOWEI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ZHAO XIAOWEI通过中亿伟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143,617,647股股份。

ZHAO XIAOWEI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赵俊,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11月起担任奥赛康药业副董事长,现兼任苏洋投资执行董事、总经理。赵先生曾任南京奥赛康副总经理、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副所长。赵先生具有主管药师、高级工程师职称,于2008年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生物化工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于2016年获南京大学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赵先生曾因参与研制奥西康、奥诺先等,先后于2008年、2010年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赵俊系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苏苏洋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赵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俊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赵俊通过江苏苏洋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143,617,647股股份。

赵俊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刘剑文,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剑文先生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1986年7月至1999年12月,先后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7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5月至今任辽宁大学特聘教授。

刘剑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剑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刘剑文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李地,男,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1995年4月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曾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执行总监;2015年3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执业)称号;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退休。现任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地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李地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吴晓明,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药学院化学制药专业毕业,日本九州大学获药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药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68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药科大学常务副校长、校长。

吴晓明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晓明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吴晓明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任为荣,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7月起担任奥赛康药业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兼任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先生曾任扬州奥赛康财务总监、扬州制药厂财务副部长。任先生系注册会计师,并具有会计师职称,于1991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财务会计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17年获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任为荣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任为荣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794,117股股份,任为荣持有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的股权。

任为荣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徐有印,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7月起担任奥赛康药业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海济投资董事。徐先生曾任奥赛康药业销售总监、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大区销售经理。徐先生于1991年毕业于蚌埠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获医学学士学位,于2007年获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徐有印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有印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794,117股股份,徐有印持有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的股权。

徐有印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9、陈祥峰,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9月起担任奥赛康药业总工程师。陈先生曾任奥赛康药业药物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海光研究所副所长。陈先生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2009年获得南京工业大学制药工程硕士学位。

陈祥峰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祥峰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794,117股股份,陈祥峰持有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的股权。

陈祥峰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0、张建义,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9月起担任奥赛康药业的副总经理。张先生曾担任赤峰艾克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先生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于1984年毕业于内蒙古医学院药学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张先生先后于1999年、2001年、2002年获得内蒙古科技进步二等奖。

张建义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建义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794,117股股份,张建义持有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的股权。

张建义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1、王正勇,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7月任奥赛康药业董事,2018年8月任奥赛康药业副总经理。王先生曾任奥赛康药业总经

理、雅赛利制药有限公司中国区业务发展及销售总经理、阿特维斯(佛山)制药有限公司运营总经理。王先生系执业药师,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于1990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生物化学系生物化学专业,获学士学位,于2005年获得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王正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正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王正勇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2、韩涛,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年1月起担任子公司江苏奥赛康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奥赛康药业财务部负责人。韩先生具有会计师职称,于2002年毕业于江苏广播电视大学财务会计专业。

韩涛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韩涛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韩涛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3、任彩霞,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9月起先后担任奥赛康药业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任女士具有会计师职称,于2002年毕业于江苏审计大学会计电算化专业。

任彩霞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任彩霞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任彩霞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任彩霞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14、张桂根,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张先生曾任扬州奥赛康财务部会计,海南海麦药业财务经理、财务部部长,奥赛康药业财务部副部长。张先生系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并具有会计师职称,于1998年毕业于南京经济学院会计学专业。

张桂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桂根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794,117股股份,张桂根持有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8%的股权。

张桂根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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