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时无法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及工作函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以下简称“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23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临2019-020号公告),并延期回复至2月17日。公司又于2月12日收到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转让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0246号,以下简称“《工作函》”,详见公司临2019-023号公告)。同时,公司已于2月13日公告暂时终止此次股权转让事项。截至目前,公司正就相关事项进行核实。鉴于交易对手方中国蓝田总公司针对《问询函》及《工作函》回复的相关材料目前未能提供,暂时无法回复。公司将继续督促、尽快核实并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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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