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厉达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及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 (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
厉达 | 是 | 1 | 2017-2-6 | 2019-2-1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0.00% |
合计 | - | 1 | - | - | - | 0.00% | 0.00% |
注:公司股东厉达先生于2017年2月6日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其所持公司股份1,600万股质押业务,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实施完毕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96,855,6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因此上述质押股份增至2,880万股;后续厉达先生分别于2018年2月6日、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22日、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0月16日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合计3,184万股补充质押业务。2019年2月12日,厉达先生将上述已质押的2,880万股及补充质押的3,184万股中的1股解除质押。
二、股东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 (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厉达 | 是 | 700 | 2019-2-13 | 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6% | 补充 质押 |
合计 | - | 700 | - | - | - | 4.36%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厉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6,064.54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1,763.9999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3.23%,占公司总股本的21.28%。厉达先生本次股权质押为其对前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厉达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厉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6,12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8%,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6,106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9.71%,占公司总股本的11.05%。厉达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王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08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9%,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3,0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3.49%,占公司总股本的5.43%。厉达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江苏赛摩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3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2%,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4,22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7.69%,占公司总股本的7.63%。
厉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590.54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4%,本次质押后,厉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25,089.9999万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2.02%,占公司总股本的45.39%。
厉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厉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