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143 号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称,你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你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由于你公司现金流紧张,截至2019年2月11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90,000万元未归还至你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此外,根据你公司2018年12月22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账户异动情况的公告》,你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8.5277亿元分别被银行强制划扣及被你公司自行挪用。
我部对上述情况高度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查并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你公司归还上述募集资金的还款计划;
2、你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上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是否影响到募投项目的实施以及上述事项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3、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在2019年2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你公司确保在业务、财务及资产等各方面保持独立,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形的发生。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