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侨城集团、李坚、文红光、贾宝罗合计持有的文旅科技100%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2018年11月9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全套申报材料,并于2018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798)。
现因本次重组相关文件中的财务报告已过有效期,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以2018年9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对标的资产审计报告、标的资产模拟审计报告以及上市公司备考审计报告等进行了更新。同时,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对 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修订,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注: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中所采用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1、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即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本次交易更新报告期相关议案的事项,详见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
2、更新披露了标的资产、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法律、资产等相关事项,详
见重组报告书“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3、更新或补充披露了以2018年9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的标的资产审计报告、标的资产模拟审计报告以及上市公司备考审计报告,对重组报告书中的财务数据及相关表述进行了更新及修订,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十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信息”、“第十二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以及“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4、补充披露了交易对方华侨城集团相关监事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及“第十四章 其他重大事项”;
5、更新或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最新情况、控股股东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最新承诺及解决措施,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二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