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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关于董事/总经理被动减持股份暨可能继续被动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1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被动减持股份暨可能继续被动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日前接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黄汕敏先生发来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出具的《关于已采取违约处置措施通知函》(以下简称“通知函”),获悉其在德邦证券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项目已实质违约,德邦证券采取违约处置措施导致被动减持股份以及后续可能继续被动减持股份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情况

1、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黄汕敏集中竞价交易2019.2.122.731,010,5690.06%
合 计————1,010,5690.06%

2019年2月12日,因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项目已实质违约,德邦证券采取违约处置措施处置股票合计1,010,569股,从而导致黄汕敏先生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黄汕敏合计持有股份4,042,2760.24%3,031,7070.1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10,5690.06%0
有限售条件股份3,031,7070.18%3,031,7070.18%

注: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3、其他相关说明(1)本次被动减持为质权人强制平仓所致,黄汕敏先生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2)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黄汕敏先生正与质权人进行沟通、商讨解决相关问题的可行措施,并告知其应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股份。若后续有相关进展,黄汕敏先生将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后续可能继续被动减持情况

由于黄汕敏先生在德邦证券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项目已实质违约,且目前尚未与德邦证券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因此,黄汕敏先生质押予德邦证券的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可能性。后续如有相关进展,将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黄汕敏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督促其及有关方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1、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已采取违约处置措施通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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