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9年2月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的内容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修订前的公司章程
修订前的公司章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加粗部分为新增或新修部分) |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生产装配各种类型的自行车及自行车零件,部件、配件、健身车、机械产品、运动器械、精细化工、碳纤维复合材料、家用小电器及配套原件。 公司经营方式:自营出口。 公司可根据市场导向、业务发展需要和自身能力,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适时调整投资方向、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生产装配各种类型的自行车、及自行车零件,部件、配件、健身车、机械产品、运动器械、电动摩托车、摩托车、其他玩具类车辆、精细化工、碳纤维复合材料、家用小电器及配套器件。 公司经营方式:自营出口。 公司可根据市场导向、业务发展需要和自身能力,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适时调整投资方向、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