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承诺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连续三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5.2和7.5.3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公告如下: 截止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指定的信息报刊为上海证券报。 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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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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