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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02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19-008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2019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60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73.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8,048,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8,224,4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824,000.00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9]B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暨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产品种类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证收益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证收益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实施方式

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并有保本约定,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2019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监管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募投项目目前的实际需要,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

根据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并有保本约定,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同时,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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