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1月31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配股方案并撤回配股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配股方案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配股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公司配股方案并撤回配股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6)。
公司于2019年2月1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发出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9] 9号),中国证监会根据《行政许可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终止对我司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