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银行并购贷款增加担保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银行并购贷款增加担保物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并购贷款概述
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784万元的并购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用于先行支付公司购买泰安鼎鑫100%股权所需支付的现金对价,以公司持有的泰安鼎鑫100%股权为本次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增加担保物的主要内容
现根据银行进一步要求,公司拟对上述并购贷款增加下列担保物:公司将以泰安鼎鑫所属房地产作为抵押物。本次增加担保物后,公司为上述银行并购贷款提供的担保物包括如下内容:1、质押物为:公司持有的泰安鼎鑫100%股权;2、抵押物为:泰安鼎鑫所属房地产。除增加上述并购贷款担保物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其他事项未做调整。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