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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电子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02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9-003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累计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对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电子”或“公司”)及子公司截至2019年1月累计发生的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梳理,具体如下:

1、前次披露的诉讼、仲裁已结案的案件,详见表1;

2、前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未结案的案件,详见表2;

3、前次披露后新增的诉讼、仲裁案件,详见表3。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以上诉讼、仲裁情况,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综合评估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同时,公司积极采取有力的法律措施依法维权,紧密跟进诉讼事项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表1:前次披露的诉讼、仲裁已结案的案件
序号立案时间应诉(被申请)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或仲裁机构名称及所在地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元)诉讼(仲裁)进展情况二审情况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12014.8.22四川万瑞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万瑞)、深圳市兴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兴泽)诉讼四川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与四川万瑞、深圳兴泽签订了一系列产品购销合同,后四川万瑞作为债的加入对深圳兴泽欠付公司的货款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诉请四川万瑞承担货款800,000.00元。800,000.002015年8月30日,四川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款项由深圳兴泽清偿,驳回公司原诉请,案件受理费由公司负担。2016年1月14日,公司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6年8月18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四川万瑞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支付货款8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一审诉讼费和二审受理费均由四川万瑞负担。四川万瑞已向公司支付货款762,390.00元。
22015.1北斗国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北斗国科)诉讼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11月29日,公司与北斗国科签订产品购销合同,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北斗国科尚欠货款4,786,000.00元。4,786,000.002015年11月20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北斗国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支付货款4,786,000.00元,违约金957,2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用由北斗国科负担。2015年12月1日,北斗国科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6年4月8日,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协议生效后30日内北斗国科支付公司货款4,786,0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各承担50%,二审受理费由北斗国科负担。北斗国科已向公司支付货款4,786,000.00元

表2:前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未结案的案件

序号立案时间应诉(被申请)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或仲裁机构名称及所在地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元)诉讼(仲裁) 进展情况二审情况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12012.4.17合肥恒和通信有限公司(简称:恒和通信)诉讼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0年4月至6月,恒和通信与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因恒和通信经营不善,拖欠公司货款,截至2012年4月,恒和通信尚欠公司货款898,110.20元。898,110.202012年6月13日,安徽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恒和通信于判决生效起10日内,支付货款898,110.20元,案件受理费由恒和通信承担。-未执行完毕,已执行53.81万。目前公司将其关联公司恒天公司申请列为被执行人,后恒天公司申请破产,公司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等待债权分配。
22012.7.8江苏东汇通信有限公司(简称:江苏东汇)诉讼江苏省南京市 建邺区人民法院2011年7月至10月,江苏东汇与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而江苏东汇未能按照合同如期支付货款,截至2012年4月19日,江苏东汇尚欠公司货款1,325,807.00元。1,325,807.002013年8月7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江苏东汇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货款1,325,807.00元及延迟付款造成的利息损失,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江苏东汇承担。-已执行货款53.5 万元,剩余货款正在执行中。
32012.12.11东莞市星火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东莞星火)诉讼广东省东莞市 第一人民法院公司与东莞星火先后签订多份买卖合同,后因东莞星火财务状况恶化,拖欠公司货款,截至2012年11月30日,东莞星火尚欠公司货款5,998,784.80元。5,998,784.802013年12月9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东莞星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公司支付货款5,998,784.80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东莞星火承担。2014年1月17日,东莞星火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于2014年6月19日开庭,维持原判。2014年11月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因无可供执行财产中止执行,待发现财产后恢复。
42013.9.26安徽云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云龙科技)仲裁合肥仲裁委员会2010年11月19日,公司与云龙科技签订《印制电路板采购合同》,截至2012年底,云龙科技尚欠公司货款566,007.85元。566,007.85本案于2013年12月26日开庭仲裁,仲裁委长期未出具仲裁意见,经沟通公司办理撤诉手续,截至公告日,合肥仲裁委员会已收到公司撤诉申请,并出具允许撤诉决定书,公司已于2018年1月11日将决定书在安徽法制晚报进行公告,公告后60日,公司将再次提起仲裁。--

表3:前次披露后新增的诉讼、仲裁案件

序号立案时间应诉(被申请)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或仲裁机构名称及所在地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元)诉讼(仲裁) 进展情况二审情况执行情况
12018.8.29中广传播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广传播”)诉讼北京市海淀区 人民法院公司与中广传播签订多份买卖合同,后因中广传播内部原因,未能按约支付货款,截至起诉时,中广传播尚欠公司货款2,508,260.87元。2,508,260.87截至公告日,尚未开庭--
22019.1.14亳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仲裁亳州仲裁委员会公司要求亳州市经开区管委会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合同(南部新区天网工程建设项目)》及亳州市相关会议纪要内容,向公司支付剩余合同款。3,884,555.00截至公告日,尚未开庭--
32018.7.10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瑞”)诉讼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11月,博微长安与恒瑞签订霍邱潘集光伏项目,合同金额8850万元,后因建设土地问题实际装机容量发生变化,合同总金额变更为81,946,398.00元。合同签订后,博微长安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项目于2017年6月份完成验收和并网发电,但恒瑞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仅支付了1,856,338.5元工程款,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截至2018年7月,恒瑞尚欠博微长安80,090,059.50元工程款及逾期利息。80,090,059.502018年12月6日,博微长安向六安市中院提交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对案涉霍邱潘集15MW光伏发电系统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权。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恒瑞公司支付双倍银行利息。截至公告日,尚未开庭。--
42018.8.10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雅百特”)诉讼枣庄市市中区 人民法院2016年11月27日,华耀电子与山东雅百特签订组串式逆变器买卖合同一份,合同签订后,华耀电子依约供应货物,货款到期后,山东雅百特支付了3,292,000元货款,余款3,708,000元已到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经多次催款仍未支付剩余货款,2018年8月华耀电子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货款及利息。3,892,461.00经查山东雅百特银行账户已无资金,2018年8月31日,通过代位追偿的方法华耀保全山东雅百特的应收账款(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验收款400万),案件于2019年1月22日开庭,华耀电子已当庭质证及表达诉求,案件正在跟进中。--
52016.10.27北京佰能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佰能光电”)诉讼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华耀电子与佰能光电于2014年开始合作,前期回款较为正常,2015年下半年开始不回款,产生应收账款,经长期沟通、催促均不履行,账面欠款约70万元,2016年7月开始诉讼。1,084,872.002017年12月29日收到一审判决书,华耀电子胜诉,主张均得到法院支持。2018年2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佰能光电破产清算申请。经管理人反馈:账面已无现金,其他资产处理共计卖出2400元。--

(备注: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华耀电子”,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90.83%。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博微长安”,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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