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2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拟进行林业资源进出口贸易,因此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1. 修改第十四条,原内容为: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新能源、新能源电池及新能源电池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与经营;林业资源开发项目的投资与经营;项目投资与投资管理;写字间出租与仓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后的内容为: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新能源、新能源电池及新能源电池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与经营;林业资源开发项目的投资与经营;项目投资与投资管理;写字间出租与仓储业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2. 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作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工商登记变更(备案)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