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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葡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01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月31日,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投资”)关于股权被司法冻结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1、国安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因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国安集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根据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130-05号)内容,国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中司法冻结股数207,419股,司法冻结质押股数450,000股,轮候冻结股数345,000,000股,冻结起始日为2019 年1月30日,冻结终止日为 2022年1月29日。

2、国安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因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国安集团、国安投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根据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131-02号)内容,国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中轮候冻结股数345,657,419股,冻结起始日为2019 年1月31日,冻结终止日为 2022年1月30日。

3、国安投资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因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国安集团、国安投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根据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131-04号)内容,国安投资所持公司股份中司法冻结股数12股,司法冻结质押股数117,452,700股,冻结起始日为2019 年1月22日,冻结终止日为 2022年1月22日。

(二)累计司法冻结情况

2019年1月23日、2019年1月25日公司已就前次司法冻结事项予以公告,内容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3号)、《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达成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号)。

截至本公告日,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87,473,5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4.48%;国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17,452,7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45%。国安集团与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4,926,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3%。此次股权冻结后,国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326,207,4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3%;累计被司法冻结质押的数量为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数量为345,657,4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6%。国安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01%;累计被司法冻结质押的数量为117,45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5%。

二、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与国安集团、国安投资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上述主体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冻结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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