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质押及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投资”)办理股份补充质押、质押展期及实际控制人高献国先生、高峰先生办理股份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补充质押情况
出质人 | 质权人 | 初始交易日 | 购回交易日 | 补充质押股数(股)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本次质押占本公司股本比例 | 备注 |
高峰 |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16年8月29日 | 2019年8月23日 | 500,000 | 6.24% | 0.20% | 2019年1月29日办理股份补充质押 |
万盛投资 |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 2016年11月17日 | 2019年11月16日 | 1,220,000 | 1.63% | 0.48% | 2019年1月30日办理股份补充质押 |
2016年12月6日 | 2019年11月15日 | 305,000 | 0.41% | 0.12% | |||
2016年12月13日 | 2019年11月15日 | 459,000 | 0.61% | 0.18%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2月6日 | 2019年2月6日 | 5,500,000 | 7.37% | 2.17% | ||
高献国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6日 | 2019年10月25日 | 800,000 | 3.11% | 0.32% | 2019年1月31日办理股份补充质押 |
合计 | 8,784,000 | - | 3.47% | - |
二、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万盛投资于2018年2月6日将持有的本公司19,946,66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88%)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2月6日,原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2月6日。2019年1月31日,万盛投资已将该笔股份质押展期1年,上述事宜已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为74,65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50%,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62,127,690股,占其持股总数83.2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5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高献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5,702,7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16%,高献国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0,965,71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1.5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2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高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为8,014,5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7%,高峰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7,214,6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0.0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高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为3,988,5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8%,高强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22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30.5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高远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为5,946,6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5%,高远夏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97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3.5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24,742,9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29%,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96,498,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7.3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13%。
四、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万盛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高献国先生、高峰先生本次股份质押目的为前次股票
质押的补充质押。万盛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高献国先生、高峰先生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