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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0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科技”或“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联化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涉及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贵金属钯、铂等是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催化剂,由于上述贵金属价格高昂,其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为降低价格波动影响,更好地规避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减少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贵金属钯、铂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为贵金属钯、铂等期货,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拟投入的资金

根据公司持有贵金属钯、铂的数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

3、拟进行套期保值的期间

根据《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所涉及的单次或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出此范围的标准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需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批准即可。本次拟进行套期保值的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贵金属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因此,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钯、铂等贵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通过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因金属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行情变化较快,可能会发生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或市场大幅波动等风险。

2、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3、操作风险:因内部控制不当等原因,导致操作不当而产生的意外损失。

4、资金风险:由于交易保证金不足可能导致所持仓位被强制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5、内控风险: 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品种,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控制期货头寸,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

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以及银行授信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的明确规定,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司对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程序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钯、铂等贵金属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鉴于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且公司目前需求的贵金属钯、铂等为期货交易品种,存在活跃的市场,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降低价格波动影响,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吴丽 曹再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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