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105 号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由“盈利5052万元至9262万元”修正为“亏损12亿元至15亿元”,向下修正业绩的主要原因为大额商誉减值和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减值。我部对上述情况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查并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你公司2016年完成对广州龙文收购形成19.98亿元的商誉。2016年广州龙文实现净利润6,642.46万元,完成率66.19%,根据评估报告,公司对该笔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64亿元。2017年广州龙文实现净利润8,413.62万元,完成率64.99%,你公司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请补充披露你公司在2018年集中大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根据公告披露,广州龙文的主要业绩承诺人杨勇可能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业绩承诺约定,请说明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保障上市公司权益的措施。
3、请详细披露广州龙文业绩承诺期满后原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发生变动的具体情况及对广州龙文的经营是否存在重大影
响、广州龙文目前面临的政策环境和实际经营情况。
4、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