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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董事会关于本次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30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重庆市伟岸测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岸测器”)87.9016%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重庆市伟岸测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87.9016%股份,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2、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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