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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保千关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30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9年1月25日、28日、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周培钦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9年1月25日、28日、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如下:

1、截至目前,公司尚处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

2、公司目前存在原实际控制人涉嫌侵占公司利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及经营风险等多重重大风险。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披露《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注函的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3、公司已被深圳市嘉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重整。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深圳中院受理嘉实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还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5、目前公司股价已触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庄明的股票质

押平仓线。庄敏的股票1亿股已经被司法强制划转,剩余的股份也存在被司法强制划转的可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培钦先生书面问询核实,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7、公司预计2018年底净资产为负,可能因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导致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2018年度财务报表可能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可能因连续两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股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8、截至2019年1月29日,公司股票(股票代码:600074)收盘价格为1.01元/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触及终止上市条件的风险,公司将关注相关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所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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