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财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财政补贴的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库名单的通知》(鲁交运管[2017]30号)文件,2018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拨付的专项补贴200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款项将作为2018年度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