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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1-2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说明: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新农开发”)作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家农业综合开发的上市公司,不但要完成党和国家赋予兵团的“稳疆兴疆、富民固边”历史重任和特殊使命,还肩负着作为一个经济组织要实现的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由于公司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的特点与目前当地的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造成公司所处地域的主导产业为棉花种植、加工、销售为主。因此公司目前支柱产业还是以下属三个农场的棉花生产加工为主,为保证质量、降低成本、稳定市场,三个农场在农资采购与产品销售上还是与大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统众公司”)附属企业发生大量的经营性交易即关联交易。另外公司主营业务以农业为主,因农业受市场和自然环境影响较大,使公司经营业绩具有波动性;同时,随着国家对农民减负政策的贯彻执行将导致公司下属三个农场未来盈利水平将逐年下降。鉴此情况,统众公司提出对本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即统众公司用其名下的矿业资产与公司农业资产进行逐步置换,来调整公司产业结构提升公司资产质量,使公司产业转型为以矿业、能源、化工为主的新型上市公司,从而摆脱公司长期以来总体盈利水平相对较低、部分产业发展后劲不足、业绩波动较大等经营问题,同时也彻底改变公司目前存在的大额关联交易等公司治理不规范问题。因此本公司2009年12月22日发布《股票连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该日起停牌。
  2010年1月14日公司和统众公司签订了资产置换意向书,根据对统众公司拟置入公司的资产初步核实,公司资产置换与停牌公告有差异,即:统众公司拟置入公司的资产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告后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本次资产置换事项筹划、调整时间比较紧,因此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报告尚未完成,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股票从2010年1月21日复牌交易。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成员7人,其中李远晨、蒋晓进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应表决董事7人,实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意向的议案》(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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