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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关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29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9-011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嘉泽新能”)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99号《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嘉泽新能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3,712,341股,每股发行价1.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4,077,549.6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5,280,471.6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98,797,077.9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7月14日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7YCA10408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国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42,873,672.31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7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收益额为268,169.38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191,575.0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嘉泽新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2017年7月14日和8月1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分别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兴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中行兴庆支行开设了两个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其中: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106044048586募集资金专户属于宁夏国博,资金由本公司开立的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106043786228募集资金专户转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142,873,672.31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7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已将3,2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1,191,575.04元。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开户行账户初始存放金额(元)余额(元)
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银川市兴庆支行营业部106044048586156,349,655.6611,103,456.40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银川市兴庆支行营业部10604378622852,747,894.0088,118.64
合 计209,097,549.6611,191,575.04

上述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总额的差额为保荐机构转入数已扣除保荐承销费。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嘉泽新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募投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尚未完成。募投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完成后,公司将视募投项目竣工决算报告情况以及合同约定进度支付剩余募集资金款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召开的一届十二次董事会、一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夏同心风电场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300MW风电项目的自筹资金93,147,894元。2017年8月9日,募集资金 置换事项办理完毕。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一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7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运维费用、偿还贷款、支付利息及融资租赁的相关费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6月12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办理完毕。

2018年11月8日,因募投项目进展需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3,2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1月17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中剩余的4,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7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七、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形。

八、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说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夏同心风电场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风电300MW项目”已经投产。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效益的计算指标是营业收入,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的比较

经逐项对照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照前次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198,797,077.97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净额:142,873,672.31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净额:142,873,672.3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其中:2017年:121,322,422.3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比例:2018年:21,551,250.0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净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承诺 投资项目实际 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宁夏同心风电场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300MW风电项目宁夏同心风电场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300MW风电项目198,797,077.97198,797,077.97142,873,672.31198,797,077.97198,797,077.97142,873,672.3155,923,405.66注【1】嘉泽三风场(150MW):2017/5/31;嘉泽四风场(150MW):2018/5/31。

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说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包括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收益额为268,169.38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单位:元)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单位:元)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
1宁夏同心风电场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风电300MW项目121.68% 注【1】项目达产后,每年增加营业收入2.89亿元(换算成2018年度为2.29亿元)不适用78,201,708.52264,613,003.12342,814,711.64注【2】是 注【3】

注【1】:产能利用率为2018年度实际发电量与2018年度的预期发电量之比。嘉泽三风场150MW项目于2017年5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年发电共计12个月;嘉泽四风场150MW于2018年5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年发电共计7个月,按此期间折算预期发电量约4.75亿度,2018年度嘉泽三风场、嘉泽四风场(扣除试运行期间)共计结算电量5.78亿度,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为121.68%。注【2】: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效益的计算指标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3】:原预期收入考虑了客观因素的影响,由于2017年以来该因素影响程度减弱,故发电量超预期完成,产生的经济效益较预期好。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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