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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投资建设风电项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29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9-01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风电项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投资项目名称:国博新农村风光互补养殖扶贫一体化示范项目中的18MW风电项目;

●投资金额:11,52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投资建设该风电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投资项目概述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新能”或“本公司”或“公司”)计划投资建设国博新农村风光互补养殖扶贫一体化示范项目中的18MW风电项目。上述项目总投资为11,520万元人民币,项目承建单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博公司”),投资金额由项目承建单位筹集并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投入。

上述项目投资已经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审发〔2017〕162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博新农村风光互补养殖扶贫一体化示范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上述投资项目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

风电项目规模18MW,由国博公司建设,建设期约1年,安装国产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工程任务主要是发电,项目建成后供电宁夏电网。(二)建设项目选址

项目建设地位于吴忠市同心县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0.159公顷。(三)项目投资估算

经计算,本期工程项目静态总投资为11,520万元,每千瓦静态投资为6,400元。(四)资金来源

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控制在11,520万元以内,100%由自有资金出资。(五)项目审批

本项目的建设已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审发〔2017〕162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博新农村风光互补养殖扶贫一体化示范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六)项目效益估算

本工程作为电网内实行独立核算的发电项目,其发电收入按经营期平均上网电价和上网电量计算,在计算期内,按不含税上网电价计算,发电收入总额在45,000万元-47,000万元之间。本项目计算期内的发电利润总额在32,000万元-34,000万元之间。项目投资收益率14.66%,投资回收期6.05年。

三、项目的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投资的必要性

风能是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开发风能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风电场的开发建设可有效减少常规能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消耗,保护生态环境。

(二)项目投资的可行性

上述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和国家转变经济发展结构的产业政策,上述项目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对于节能减排、改善能源结构以及能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上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与发展方向,符合各方的共同利益,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是可行的。

(三)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目前,公司已建成的风电项目规模有105.05MW。上述项目竣工投

产后,本公司风力发电产业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进而提升公司风力发电产业的盈利水平,将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本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上述项目全面启动后短期内将会对资金链造成较大压力。四、风险提示公司投资建设该风电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二)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审发〔2017〕162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博新农村风光互补养殖扶贫一体化示范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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