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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29

债券简称:17金钰债 债券代码:143040.SH

湖北省鄂州市武昌大道298号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2019年1月

声 明

本报告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钰”、“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说明文件和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编制,长江保荐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23号文核准,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于2017年3月17日成功发行了本次债券(“17金钰债”)。发行规模7.5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最终票面利率为7.00%。

截至目前,本次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201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债券评级调整的公告》及《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联合评级下调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及债项等级

2019年1月23日发行人发布公告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在对公司相关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其他有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鉴于公司现阶段涉及多笔诉讼、仲裁,同时新增到期未清偿债务金额数目较大的基本情况,于2019年1月16日出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下调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7金钰债”信用等级并继续将其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联合评级决定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公司发行的“17金钰债”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由“BBB+”下调至“BB”;鉴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的基本情况,联

合评级于2019年1月22日出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下调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7金钰债”信用等级并继续将其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联合评级决定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公司发行的“17金钰债”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由“BB”下调至“B”,并继续将公司主体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展望调整为“负面”。

(二)终止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9年1月23日发行人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审议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为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通过其指定下属企业以现金方式购买如下三项资产:瑞丽姐告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瑞丽金星翡翠珠宝交易市场;云南泰丽宫珠宝交易市场。

2、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

发行人称,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积极与交易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反复探讨和沟通。鉴于以下原因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1)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2019年1月16日,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

书》(编号:鄂证调查字2019006号)。根据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认定的事实,若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因此,公司现阶段情况不具备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条件。截至2019年1月23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的结论性意见,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近期面临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标的资产处于抵押或冻结状态;

由于近期公司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已有数笔债务出现违约,现阶段无法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同时,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部分标的资产处于抵押或冻结状态,解除查封与完成资产交割所需时间周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正在积极与交易对方协商办理抵押或冻结的解除以利于资产交割。

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充分调查论证后,公司现阶段无法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未正式生效,公司尚未参与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

长江保荐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

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长江保荐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关于本次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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