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28日在公司一楼1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22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充分讨论和审议,全部董事均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并签署了决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广田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展期增加抵押物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展期的议案》,现因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银行贷款逾期的情形,民生银行要求公司就向民生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抵押物。公司将自有土地及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公路机械有限公司自有房产、土地抵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用作对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45,137,272.52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展期的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