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月20日(星期三)9: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现场主持人:董事长汤世贤先生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并公告了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7、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
9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鉴于公司办公及主要生产场地已由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305号搬迁至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为了解决公司注册地址与办公、主要生产场地不一致的问题,公司拟将注册地址变更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公司对外公开的投资者联系方式没有改变,联系地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联系电话:0631-5661569。
表决结果:同意9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鉴于公司办公及主要生产场地已由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305号搬迁至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为了解决公司注册地与办公、主要生产场地不一致的问题,公司拟将注册地变更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原文:“第五条 公司住所: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305号
邮政编码:264209”
修订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邮政编码:264205”
表决结果:同意9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胡刚律师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
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