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印”)日前收到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935100134,发证日期为2009 年9 月27 日,有效期为三年。 依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厦门华印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9年),将享受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的优惠政策,有助于公司降低税负、提升业绩。 厦门华印将尽快办理相关手续,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月20日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
---|
公告日期:2010-01-21 |
|
↑返回页顶↑ |